宁安市2018年财政决算 第一部分 2018年宁安市财政决算和市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市级决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2.1 关于2018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2 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的说明 2.3 关于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说明 2.4 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宁安市财政决算和市本级决算 详见:2018年决算.xls 第二部分 2018年市级决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2.1 关于2018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61428万元,我市对下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其中: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502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28万元。 3、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479万元。 4、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21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8121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8867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8210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13450万元。 4、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万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812万元。 6、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566万元。 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23961万元。 8、城乡民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9907万元。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10、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255万元。 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075万元。 1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3781万元。 13、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56万元。 1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9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231万元。 2、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417万元。 3、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141万元。 4、科学技术转移支付收入5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收入8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8455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收入4351万元。 8、节能环保转移支付收入2871万元。 9、城乡社区转移支付收入4万元。 10、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62659万元。 11、交通运输转移支付收入13026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收入12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14、住房保障转移支付收入4334万元。 15、粮油物资储备转移支付收入5462万元。 2.2 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83688万元。债务限额为191311万元。偿还到期本金支出为11152万元。债务付息为5042.61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617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36179万元(一般债务33179万元,专项债务3000万元),置换债券收入0万元。 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经过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新增债券主要投入到教育、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危房改造等政府公益性项目上。 2.3 关于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2.05万元,其中: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的人次和团组数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49.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台总支出119.4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93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支出629.73万元,公务接待费总支出212.88万元,其国内公务接待费用212.8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37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37,063人;当年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及批次和人次。 二、“三公”经费支出变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9.47%,同比去年下降12.16%,其中: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7.28%,同比去年减少35.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4%,同比去年下降8.20%,;当年未发生出国(境)外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4.84%,同比去年下降4.96%,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2.4 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财政厅布置的工作要点,我市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力度。在2017年绩效工作基础上,2018年市政府对我市预算绩效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出台了宁政发1号文件,切实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今年,局党组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市政府对重点部门的考评目标中,督促全局逐步实现精细化科学理财。 (二)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按照预算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督促财政支出部门和预算单位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日常管理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细化指标,强化业务体系建设。通过探索实践,目前已经开发了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指标,涉及民生、建设、政府支出等诸多领域,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比较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我市推进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工作开展方面 (一)资金规模。 2018年我局开展预算绩效项目9个,项目总金额681万元。 (二)管理模式 。我市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部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 三、绩效管理方面 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对绩效目标的申报全部按省厅文件要求,确定规范的申报格式、明确填报要求、填报时间进行办理。做到绩效指标量化、精细化、指向明确。在绩效监控中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对预算绩效进行有效跟踪。我局在选择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多数是以民生项目为主。能够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绩效评价质量较高。对绩效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合理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预算绩效的结果能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并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四、宣传交流方面 我局结合预算法及〈2018年宁安市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及〈宁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宁安市政府信息网、政府简报刊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和重要性。2018年我局及时完成省厅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并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面向全省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培训等。 五、下步改进措施 (一)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继续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深入预算部门和单位,了解实际情况,按照系统或行业开发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作为预算部门和单位设置指标的参考。 (三)继续加大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掌握预算绩效管理方法,认真履行绩效管理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高度有机融合。 (四)财政支出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预算单位仍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备、预算绩效管理效果差等问题,所以需要开展各方面工作人才。 (五)继续强化绩效监控。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弥补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自我评价的缺陷。加大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保障预算严格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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