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经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开。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高标准农田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债(农)[2022]6号),一般债券资金1564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我市需调整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319919万元,调增1564万元,其中:债券资金收入拟调整为1564万元,调增156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319919万元,调增1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314450万元,调增1564万元,具体功能科目调整情况为农林水支出由77599万元调整为79163万元,调增1564万元,用于宁安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该项目是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工程,已纳入省政府“百大项目”重点推进,经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任务11.33万亩,下达第一批中央资金9290.6万元。项目投资由中央财政资金、省配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构成,本次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64万元作为地方配套资金使用。 截止目前,上级人民政府下达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65618.27万元。新增债务后债务总体规模361266.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3020.18万元、专项债务78246万元,新增债务后的预计余额未超过上级政府下达债务限额。由于地债系统尚未执行到转贷确认环节,所以截至目前不能确定本金到期日,待确定后再行汇报偿债计划。到期偿还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附件:政府债务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政府债务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xls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宁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