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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20/10/30 来源: 卫生局 点击数: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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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章。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拟订全市卫生和计生改革与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应急处置,向上级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实施国家及省的生育政策,组织落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重点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乡镇和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卫生援外医疗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宁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宁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宁安市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中心血站、卫校、结核防治所、路东、路西社区医院及十二家乡镇卫生医院。卫生系统编制人数1343人,其中在职1003人,退休765人,离休4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是包括宁安市卫生健康局本部以及下属20家决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0家,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

12

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卫生院

2

宁安市卫生职工学校

13

宁安市石岩镇中心卫生院

3

宁安市妇幼保健院

14

宁安市马河乡卫生院

4

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宁安市东京城镇卫生院

5

宁安市结核病防治所

16

宁安市镜泊乡卫生院

6

牡丹江市中心血站宁安分站

17

宁安市兰岗镇卫生院

7

宁安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8

宁安市宁安镇卫生院

8

宁安市海浪镇中心卫生院

19

宁安市渤海镇中心卫生院

9

宁安市三陵乡卫生院

20

宁安市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宁安市江南乡卫生院

21

宁安市路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宁安市卧龙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7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87.80万元,占19.23%,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88.79万元,占80.77%。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入总额12251.87元,财政拨款收入10008.62万元,比去年增涨了13.7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6.75%。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支出总额12092.47万元,比去年增涨14.21%,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11.44%。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9.94万元,占10.56%,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16.04万元,占89.44%。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总收入12251.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008.62万元,占81.69%。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总支出120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6.78万元,占54.06% ;项目支出5555.69万元,占45.9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6.68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8.62万元,比去年增加13.7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1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72万元;农林水支出54.60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52.09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4.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7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2.21万元,占51.03%,项目支出4781.01万元,占48.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7.21万元,占99.70%;公用经费15万元,占0.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87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7.6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00%。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6.5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6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

2.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为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16.42万元,年初预算数17.46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下降了37.6%,比年初预算数下降6%,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09万元,年初预算数0.1万元,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增涨原因为项目培训人员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5次、3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47.6万元,降低76.04%;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2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增加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753.1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548.41万元总面积14007.22平方米、车辆204.76万元16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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