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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机关后勤接待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要求,研究和要求,研究制定市级“四个班子”及集中办公机关后勤接待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其他机关后勤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级“四个班子”及机关集中办公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生活服务、安全保卫等物业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公共部分国有资产管理,集中办公区公共事业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订市直机关房产管理规定,制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编制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房产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大型会议及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接待和接待用车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党政机关节能降耗管理工作。 (八)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拓展相关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办。核定编制 16名,其中:在职14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机关事务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1162.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47.48%;支出总预算1162.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47.66%。 二、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收入预算 11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49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支出预算11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9万元,占比8.82%;项目支出1060.00万元,占比91.18%。 四、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66.52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162.49万元,上年结转4.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 五、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4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2.49万元、项目支出106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3.35万元,占8.03%,同比下降1.79%,原因是车补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0.00万元,占91.18%,同比降低1.05%,原因是节约开支。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9万元,占0.37%,同比下降4.88%,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公积金支出4.85万元,占0.42%,同比下降4.90%,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49万元,同比下降2.07%,其中: 人员经费9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5.00万元,公务接待费379.00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降低21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9.9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41.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适应目前工作需要将购置4台公务用车辆。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35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61.00%。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023.22万元,其中:现有车辆28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 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6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反映机关局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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