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卫生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卫生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卫生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卫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全市卫生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和资产;审核医疗卫生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十)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现设置内设机构:项目股/监督股、基层中心、妇幼股/疾控股、医政股、安全办、计财审计股、爱卫办、红十字会、行风办、办公室。核定编制33名,其中在职14人,退休18人,离休1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卫生局本级、结核防治所、卫生监督所、血站、疾控中心、卫校、妇幼保健院、宁安市人民医院、东京城二院、宁安市中医院和所属十二个乡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市卫生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卫生局2017年收入总预算11432.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54%;支出总预算11432.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47%。 二、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局2017年收入预算1143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2.54万元,占比100%。 三、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局2017年支出预算1143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4.5万元,占比98.62%;项目支出7160.68万元,占比62.6%。 四、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卫生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卫生局2017年卫生拨款收支预算11432.54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1432.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112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04万元。 五、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卫生局2017年公共预算卫生拨款支出11432.5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271.86万元、项目支出7160.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74.5万元,占98.62%,同比下降1.81%,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2、住房公积金支出158.04万元,占1.38%。 六、关于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卫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32.54万元,同比上升0.47%,其中: 人员经费39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局2017年“三公”经费卫生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关于市卫生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卫生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卫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7.56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0.47%。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卫生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3204.27万元,其中:现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卫生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16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160.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卫生拨款收入:指卫生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卫生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卫生事务(款):反映卫生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卫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卫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卫生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卫生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卫生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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