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市政法委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牡市、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市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市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七)指导全市政法部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八)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受理反映全市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举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十)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调查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表彰工作;承办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预算是包括宁安市政法委本部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一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总编制人数12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退休人员7人。与2019年对比,退休人员无增加。
第二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23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23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38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2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7万元,占73.56%;项目支出62.50万元,占26.4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3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2万元,主要原因:其中: 1、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173.88万元,占73.56%,同比增加31.25%,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2、20136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62.50万元,占26.44%,同比增加100%,原因是调整支出功能科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3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29万元、津贴补贴42.9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0万元、住房公积金11.79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8.91万元、医疗费补助3.33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 4、项目支出62.5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政法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8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8.6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06.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53万元、住房公积金11.79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7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2.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支出8.91万元、社会福利和求助3.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宁安市政法委部门 “三公”经费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92万元,其中:办公费1.8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10万元,降低80.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宁安市政法委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国有资产14.4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4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0万元。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0年,我部门没有属于应纳入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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