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市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是包括宁安市司法局本级以及下属宁安市公证处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一家,事业单位一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司法局部门总编制人数68人,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14人;退休人员36人。与2019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1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1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71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29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71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92万元,占91.65%;项目支出59.37万元,占8.3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1.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2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36.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4万元,主要原因:其中: 1、2040601司法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433.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42万元,增加10.7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并补发了乡镇补贴。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4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加8.51%。主要原因:上年临时工工资是拨在行政运行中,本年拨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40.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6万元,增加23.8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42.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增加11.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万元,增加2.8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1.2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5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78万元、津贴补贴172.9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5.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42.46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5.01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费1.0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42.88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67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4.7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1万元。 4、项目支出59.37万元,主要包括: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4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05万元,普法宣传3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社区矫正4万元,临时工工资4.3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2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2.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20.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7.46万元、住房公积金33.82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0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0.46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4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维修维护费6.30万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09.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7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5.45万元、离退休费42.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 年,宁安市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辆公务用车,并压缩公务用车次数。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0.5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0.46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4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维修维护费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2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政府法律顾问费增加,同时政府法制办合并到司法局,增加了经费支出。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宁安市司法局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宁安市司法局共有房屋2956.9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24.06平方米,业务用房2502.2平方米,其他用房30.68平方米。共有车辆1台,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他资产1258个。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20年年宁安市司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反映司法行政事务的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六、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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