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于2020年8月14日经市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年初确立的目标方向和战略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财政逆周期调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持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增长韧性进一步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645万元,同比增收3971万元,同比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8438万元、非税收入2020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331万元。 一般预算平衡情况。全市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616万元,上年结余30865万元(含置换债券5916万元),调入资金342万元,债券资金70868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02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16万元,收入总计434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331万元,上解支出18915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支出16207万元(含置换债券591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6万元,结余21274万元,支出总计43414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本级收入完成6641万元,专项转移补助1302万元,上年结余23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181万元。全年支出7033万元,调出资金342万元,结余806万元,支出总计818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15.2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2.05亿元,医疗保险3.09亿元,工伤、失业险0.06亿元;全市预计支出14.45亿元,当年结余0.77亿元,滚存结余6.53亿元。 (四)政府债券情况 2019年争取到政府债券81159万元。按照规定,新增一般债券70868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再融资债券资金10291万元,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二、2019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财政部门聚焦中心工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等领域支持力度,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狠抓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财源增收,提升保障增实力。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培育优质税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欠税款力度,挖掘税收潜力。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二是准确把握国家、省级倾向于涉农、民生等基础建设的政策导向,累计向上争取专项及债券资金资金25亿元,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二)着力改善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事业投入4148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薄弱学校改造、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助学金、免学杂费及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惠及全市中小学学生20681人,补助贫困寄宿生1095人,有力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二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优先保障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全力支持我市宣传事业改革;继续加大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拨付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134万元,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45万元;谋划债券资金支持我市新建体育场馆建设,切实为我市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活动环境。三是支持卫生社保事业发展。全年安排2068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关养老、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工资保障等支出,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重点安排资金1655万元用于就业,保障城镇新就业9156人,各项创业、就业培训惠及1877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推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向上争取债券资金3145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入资金700万元,用于我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向上争取资金8864万元,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按时发放支农惠农资金26465万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大豆玉米种植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各项惠农补贴已按时全额发放。 (三)积极筹措资金,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疏堵结合、稳妥处置、依法治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开好规范举债的“前门”,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设定我市债务规模“天花板”,政府举借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全力以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面压实隐性债务化解主体责任,逐项明确部门化债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规模。二是着力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6137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投入1732万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投入1282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以及大气、水资源监测;向上争取债券资金1992万元,用于西源水阁地保护;向上争取债券资金1172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聚焦精准脱贫加大保障力度。2019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541万元,用于牛场村大米深加工及烘干、仓储项目、山林产品种植、合作社、雨露和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20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四)推进财政管理,深化改革求突破。 一是严管收入征缴。完成非税收入系统电子化升级工作,全市非税收缴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全流程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对本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控,使国有资产的新增、处置更加规范化,“三供一业”移交规范有序,移交资金共计2351万,项目正在进行当中;三是推进农垦、森工系统改革。完成农场农垦、森工改革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工作成本测算、资产清查、债务核实工作。四是完成社保缴费划转工作。与税务、社保、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完成了社保收缴划转方式改革工作,社保收入由原社保部门征收改为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虽然2019年预算执行较好,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惠民生年度目标任务,但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依然较多,全市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不容忽视。收入方面主要是骨干财源增长缓慢,随着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税收收入受此影响增长乏力。支出方面主要是落实民生调标政策,弥补机关养老、企业养老金缺口和化解隐性债务、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增加较大支出。 三、2020年预算安排 预算编制原则: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绩效、强化监督,坚守底线、防控风险”的总体思路,积极落实中央、省做好“六稳”“六保”及兜底“三保”支出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的原则。二是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坚决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到实处。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418万元,同比增收773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18568万元;非税收入208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6386万元。 一般预算平衡情况。全市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925万元,上年结余2127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万元,收入总计1919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86万元,加上解支出5576万元,支出总计19196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5000万元,中省专项105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806万元,支出总计8858万元;支出安排885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15.63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2.34亿元,医疗保险3.22亿元,工伤、失业险0.07亿元;全市支出14.81亿元,当年结余0.8亿元,滚存结余7.1亿元。 四、2020年主要工作 (一)聚焦组织收入主业,确保公共预算增收。 要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遵循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原则,认真统筹谋划做好2020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落实财政、税务部门联合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堵塞收入漏洞弥补减税缺口。要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打破传统思路、依法依规盘活国有资产,将闲置的可经营性资产及时转化成资源和资本,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潜能作用和增收潜力作用,促进非税收入稳步增收。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兜底民生支出底线。 要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从紧从严控制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督促力度、抓好资金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建立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急需资金的领域。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重点民生项目进行财政绩效评价,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信息持续公开,提高政府债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隐性债务风险监管政策,强化监督问责,同时利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做好数据监测工作,加强对举债部门的监督,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控制新增债务规模,科学优化债务结构,逐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2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831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3935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49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4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784万元,完成预算的41.7%。 (四)全年财政资金平衡情况 全市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503万元,上年结余21274万元,债券资金5384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0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万元,收入总计202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695万元,上解支出8229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支出1053万元,支出总计202977万元,财政当年收支平衡。 上半年预算执行中新增省级补助4578万元,主要是减税降费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量资金,同时增加上解支出2653万元,主要是清算2019年减税降费补助和清算2019年税收未达税返基数扣款。实际增加财力1925万元,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保障“三保”支出。 (五)上半年政府债券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新增政府债券2843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384万元,全部列入城乡社区支出,其中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78万元;用于“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宁安市镜泊村、伊家村、小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700万元;用于“农村厕所建设项目”106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053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其中用于“两镇供水升级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2000万元;用于“宁安市中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4100万元;用于“宁安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15100万元;用于“宁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800万元。 六、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 (一)加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贯彻落实“管控清单”内容。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行动。建立“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持续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把支出关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防疫情稳增长。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迅速筹集资金,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市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全面恢复。疫情初期我局开启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向各部门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确保各防疫部门不因财政资金延误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783万元,用于防疫设备物资购置、医疗救治、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方面。同时,支持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设立稳企稳岗基金等一系列稳增长措施,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相关社保缴费政策,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织牢民生托底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三)加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资金支持办好42件民生实事清单,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全市民生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占比只增不减。集中财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整体提升脱贫攻坚成色和质量。推动完善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将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增加普惠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