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宁安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牡市委、牡市纪委和我市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牡市委、牡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基层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策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和撤销基层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基层纪检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纪检委部门无附属单位,部门预算中仅包含部门本级预算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纪检委总编制人数56人,在职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4人;退休人员10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增加4人、事业编制减少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
第三部分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558.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4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纪检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收入预算5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49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支出预算5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9万元,占93.02%;项目支出39万元,占6.9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8.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4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94万元,主要原因:其中: 1、 2011101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43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4.45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提高,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影响。 2、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127.88万元,比上年增加42.4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10月新录用公务员11人尚未办理落编手续,东京城林业局检察院和宁安市检察院转隶15人的工资关系于2020年1月转到地方财政,以上共计26人,每人定额经费1.5万元,共计39万元。 3、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本年无,比上年减少14万元户。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8.4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69万元、津贴补贴106.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2.28万元、养老保险42.78万元、职业年金21.39万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20.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32.71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8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福利费0.13万元、车补32.75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12.67万元、退休大额医保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 6、项目支出39.00万元。主要包括:项目支出39.0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4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7.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00.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4.45万元、住房公积金32.71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2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27.8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06万元、离退休费12.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7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2020年,宁安市纪检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年,宁安市纪检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年,宁安市纪检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0年,宁安市纪委监委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6.00万元,其中: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电话通讯费1.00万元。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宁安市纪检委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宁安市纪检委共有房屋0平方米。共有车辆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0年,我部门已对符合绩效管理范围的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实现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和批复,但没有属于应纳入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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