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宁安镇人民政府设七个内设机构:党群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9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镇人民政府一个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33.6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432.71万元,占99.77%。基本支出结转0.96万元,占0.23%。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总额3951.6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951.67万元,比去年增加78.38%,原因为农民补偿款增加调整。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总额3936.89万元,比去年增加82.22%,原因为农民补偿款支出增加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8.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444.89万元,占99.20%。基本支出结转3.55万元,占0.8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总收入3951.67万元,均为财政拨收入,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总支出393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5万元,占19.94%;项目支出3151.54万元,占80.0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1.67万元,比去年增加78.38%,,为补偿款支出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公共服务支出830.79万元,比去年年减少5.3%;教育支出3.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6.62万元,环保支出293.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6.50万元,农林水支出48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8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2.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97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5万元,占39.71%,项目支出1192.42万元,占60.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78万元,占84.77%;公用经费119.57万元,占15.2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9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7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21.30万元,支出1921.30万元,用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0人数,公务用车0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7万元,其中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0.8万元,咨询费0.53万元,手续费0.55万元,水电费2.01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30.2万元,其它交通费23.07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670.1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71.24万元,面积3120平方米,无车辆和大型设备;其它固定资产498.92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度未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未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宁安镇人民政府2018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 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六、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八、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九、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