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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1/25 来源: 民政局 点击数: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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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负责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

(三)负责社区建设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双拥日常工作。

(五)负责优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筹集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费和伤残军人抚恤金和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遗属补助金

(六)负责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七)负责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生活、医疗、入学、住房、用电救助。

(八)负责城市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九)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和殡仪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十四)负责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老年事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工作。

(十六)负责老龄工作。

(十七)负责区划地名工作。

(十八)负责慈善会组织社会捐赠开展慈善事业。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民政局内设五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双拥安置办公室(地名区划地名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宁安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福利救济股(宁安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股。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人,其中在职28人,退休16人,离休1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政局2017年收总预算2417.5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45.48%;支出总预算2417.5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45.48%

二、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241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59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24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5万元,占比14%;项目支出2079.54万元,占比86%

四、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17.59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417.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

五、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5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38.05万元、项目支出1985.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民政事务基本支出338.05万元,占14%,同比下降11.14%,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适当压缩经费

2、民政事务项目支出1985.54万元,占86%,同比下降39.97%,原因主要是受优抚资金减少、社会福利资金减少、第二次地名普查资金减少影响。

六、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8.05万元,同比下降11.4%,其中:

人员经费32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执行数没有变化

八、关于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项目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94万元,占100%,同比下降79%,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4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下降11.14%。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民政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15.2万元,其中:现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民政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79.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项目9个,涉及资金1985.54万元;基金支出安排项目1个,涉及资金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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