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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卫生局 点击数: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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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章。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拟订全市卫生和计生改革与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应急处置,向上级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实施国家及省的生育政策,组织落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重点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乡镇和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卫生援外医疗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宁安市人民医院、宁安市中医院、宁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宁安市妇幼保健院、宁安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卫校、结核防治所、路东、路西社区医院及十二家乡镇卫生医院。卫生系统编制人数1372人;核定编制1372名,其中在职1016人,退休732人,离休3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和所属20个二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2

东京城卫生院

2

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

江南卫生院

3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4

石岩卫生院

4

宁安市卫生职工学校

15

沙兰卫生院

5

宁安市结核病防治所

16

海浪卫生院

6

牡丹江血站宁安分站

17

兰岗卫生院

7

宁安市妇幼保健院

 18 

镜泊卫生院

 8 

路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

马河卫生院

9

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卧龙卫生院

10

渤海卫生院

21

三陵卫生院

11

宁安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4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61万元,占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40.16万元,占98%。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10830.6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795.74万元,比去年减少10.82%,原因为项目收入减少。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10588.25万元,比去年减少16.08%,原因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8.18万元,占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12.93万元,占96%。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总收入10830.6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795.74万元,占81%。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总支出1058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3.68万元,占64% ;项目支出3774.57万元,占3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1.91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85.74万元,比去年减少10.92%,原因为项目收入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1.96万元,比上年减少3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05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5.69万元比上年增长37.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62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44万元,占56.81%,项目支出3723.52万元,占43.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5.83万元,占99%;公用经费62.6万元,占1%;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73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6.3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27.98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8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8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27.98万元,年初预算数27.98万元,与年初预算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63.68万元,降低50.43%;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3969.2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580.68万元,总面积,15044.82平方米、车辆367.61万元25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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