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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商务局 点击数: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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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对内外贸业务工作的统计及信息发布。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负责进出口配额、招标计划的编报申领、下达和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相关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

(三)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广各种新的贸易形式;审核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变更事项及获权企业的年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审核外贸出口重点支持名牌工作;审批私营企业去境外开办企业;负责境内外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的摊位申报及安排落实。

(四)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批限额以下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审核、申报限额以下限制类和限额以上外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协调、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外资企业工会工作。

(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编制、审核、申报;负责全市外贸发展基金的立项、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外贸出口企业贴息资金,并对各项资金到位后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商品退税和贴息;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外经贸各类活动进行宏观管理。

(六)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培训等业务;参与外国政府及有关组织的经济贸易谈判和签约,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款及赠款。

(七)负责审核、申报全市各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并对市内企业境内外投资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贸促会的工作。

(九)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和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负责并拟定我市相应的管理办法;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成品油、酒类等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畜禽屠宰、拍卖、典当、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行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相应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商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对外贸易股、外资管理股、市场运行调节股、商业发展规划股。核定编制 13 名,其在职10人,退休30人,离休3人。自收自理人员8人。所属事业单位散装水泥办公室,核定编制 3 名,其在职3人,退休5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商务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散装水泥办公室。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商务局

 

 

 2

散装水泥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96万元,占14.7%,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8.81万元,占85.3%。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576.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72.05万元,比去年增涨16.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资金的增减变化,比年初预算增涨37.8%。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572.77万元,比去年增涨10.4%,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资金的增减变化,比年初预算增涨38.0%。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20万元,占14.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85万元,占86.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总收入576.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72.05万元,占99.3%。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0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总支出572.77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298.86万元,占52.2% ;财政项目支出273.91万元,占47.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77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05万元,比去年增涨16.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资金的增减变化。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6万元,比上年降低4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5万元,比上年增涨0.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7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6万元,占52.2%,项目支出273.91万元,占4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08万元,占94.4%;公用经费16.78万元,占5.6%;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7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09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8.8%、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增涨原因为项目有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万元,比2016年度增涨6.04万元,增涨56.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资金的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财政局公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2.58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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