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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工商局 点击数: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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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核定注册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核准,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      

    (七)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监管消费品类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九)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负责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负责本辖区内工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基层建设、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四)负责本辖区内工商局经费预算、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和社会保险的管理,以及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室、党办、人事股、经检队、法制股、信息办、公平交易股、商标广告股、企业个体股、食品股、财务股、消保股、登记注册股、市场合同股、租赁分局、镇西分局、市场分局、石岩分局、镇东分局、东京城分局、渤海分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宁安市消费者协会、宁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核定编制135名。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室、党办、人事股、经检队、法制股、信息办、公平交易股、商标广告股、企业个体股、食品股、财务股、消保股、登记注册股、市场合同股、租赁分局、镇西分局、市场分局、石岩分局、镇东分局、东京城分局、渤海分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宁安市消费者协会、宁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核定编制135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49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1,147.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47.33万元,比去年减少9.24%,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比年初预算减少。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1,133.70万元,比去年减少11.48%,原因为年初预算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5.12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总收入1,147.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47.33万元,占1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总支出1,133.70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991.02万元,占87.41% ;财政项目支出142.68万元,占12.5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9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7.33万元,比去年减少9.24%,原因为年初预算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4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4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13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93万元,占87.39%,项目支出142.68万元,占12.6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38万元,占93.27%;公用经费66.54万元,占6.7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76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7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8.29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无相关支出。

2.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8.29万元,年初预算数8.29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保有量8台。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4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28.57万元,降低30.04%;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66.1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224.85万元,总面积2,658.92平方米、车辆86.49万元,车辆8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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