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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安监局 点击数:405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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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制定和发布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管职责。

(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审查、上报和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证初审及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协调办、危化办、非煤矿办、中小企业办、职业健康办、烟花爆竹办等。核定编制15名,其中在职13人,退休10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2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7万元,占4.6%,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82.24万元,占95.4%。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218.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8.38万元,比去年减少11.00%,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比年初预算减少11.0%。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220.86万元,比去年减少10.0%,原因为人员工资比年初预算减少10.0%。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29万元,占10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218.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8.38万元,占1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总支出220.86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147.21万元,占66.6% ;财政项目支出73.65万元,占33.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7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38万元,比去年减少11.0%,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7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9万元,比上年降低8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1万元,占66.6%,项目支出73.65万元,占3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21万元,占98.0%;公用经费3万元,占2.0%;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4.5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公务用车3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51万元,降低64.75%;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09.8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0万元总面积0平方米、车辆26.88万元3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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