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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审计局 点击数: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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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机关的业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行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包括以政府担保借贷及国有企事业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9、市直、乡镇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审理室、财政金融审计室、行政事业审计室、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核定编制19名,其中在职13人,退休17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审计局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审计局本级。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审计局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审计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09万元,占22.2%。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264.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9.96万元,比去年减少5.21%,原因为人员调整,比年初预算增加1.59%。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267.73万元,比去年减少4.57%,原因为人员调整,比年初预算增加2.99%。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22万元,占38.61%,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3万元,占61.39%。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预算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264.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9.96万元,占98.44%。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总支出267.7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209.02万元,占78.07% ;财政项目支出58.71万元,占21.9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0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96万元,比去年减少2.09%,原因为人员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33万元,比上年减少20.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4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7万元,比上年增长59.6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5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4万元,占80.12%,项目支出51.36万元,占19.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48万元,占85.76%;公用经费29.46万元,占14.24%;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2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1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08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9.48%、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增涨原因为省厅审计项目人员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6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9.07万元,增加183.64%。主要原因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57.8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90.62万元,总面积1522平方米。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审计局预算单位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反映政府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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