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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政府办 点击数:536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证件管理和政府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  

(四)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综合工作;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各种信息。

(五)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负责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

(六)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工作。

(七)管理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引进华侨、外籍华侨、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审批和对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核准和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审核认定侨属企业。

(八)负责全市公务人员出国(境)的审核和办理出国(境)护照;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

(九)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修改、征求意见和清理工作;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现设置内设机构:常务秘书室、事务秘书室、政策研究室、政务公开办、提案议案及外事办、政务总值班室、金融监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3.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41名,其中在职38人,退休43人,离休1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ls.xls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总额1100.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00.12万元,比去年增涨15.20%,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比年初预算增涨15.35%。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总额1097.99万元,比去年增涨14.9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比年初预算增涨15.35%。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3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总收入1100.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00.12万元,占 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总支出1097.99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648.29万元,占59.04% ;财政项目支出449.71万元,占40.9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0.12万元,比去年增涨15.20%,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44万元,比上年增涨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3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2万元,比上年增涨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09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29万元,占59.04%,项目支出449.71万元,占40.9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79万元,占55.65%;公用经费156.95万元,占24.21%;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7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5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9.07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9元、公务接待费4.08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8.82%、比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减少原因为压缩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89次、3480人数,公务用车0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5万元,比2017年度增涨121.67万元,增涨344.86%;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    480.3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0万元总面积0平方米、车辆45万元,1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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