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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9/12/10 来源: 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72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和省、牡丹江市生态环境相关制度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本级财政性资金及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投入方向、规模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相关生态环境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环境保护局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站监察大队生态办审批办;核定编制 42名,其中在职27人,退休15人,离休0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环境保护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6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6.19万元,占43.08%,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4.60万元,占56.92%。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总额1,353.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53.22万元,比去年增加164.48%,原因为增加了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垃圾处理厂评估、污染源普查项目,比年初预算减少211.31%。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总额1,282.75万元,比去年增涨166.14%,原因为增加了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垃圾处理厂评估、污染源普查项目,比年初预算增涨195.14%。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1.72万元,占24.17%,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9.54万元,占75.83%。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收入1,353.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53.2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支出1,282.75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307.15万元,占23.94% ;财政项目支出975.60万元,占76.0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79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3.22万元,比去年增加164.48%,原因为增加了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垃圾处理厂评估、污染源普查项目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75万元,比上年增涨16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5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28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6万元,占23.94%,项目支出975.60万元,占76.0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33万元,占98.76%;公用经费3.82万元,占1.24%;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7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实际收入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原因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7.5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与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原因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组,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0万元,年初预算数7.50万元,无增减。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1.50万元,增长率0.25%,增涨原因为以前年度停用的一台车启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0万元,保有量5台。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化原因无,其中:国内接待费的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33万元,降低25.83%;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5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了100%,原因为增加了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垃圾处理厂评估、污染源普查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财政局公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792.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08.88万元总面积,1086.4平方米、车辆77.81万元5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我评价结果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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