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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财政局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9/11/19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2085

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缓解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黑财预[2019]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以外的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

二、各单位要硬化预算约束,除市委、市政府批办的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事项外,部门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各单位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和场馆建设预算,除应急、救灾、维稳等支出外,其他方面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较2018年决算数只减不增。

四、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各单位不需按原用途使用以及年底前预计难以使用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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