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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16/12/26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1994

《宁安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于2016年12月13日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预计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6年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747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上划收入预计完成24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7%。

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4028万元,同比增长5.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3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826万元,教育支出5676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4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45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9338万元,交通运输事务支出1137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55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1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3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8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5万元。

财政资金平衡情况是:全市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15万元,加税收返还、中省专项、结算补助等,收入总额296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028万元,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296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万元,财政当年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49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5307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2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40万元;基金总支出747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0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9893万元,总支出77105万元,当年结余278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0480万元,总支出50480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保持平衡。

(四)政府债券执行情况

2016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921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30138万元,合计49348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列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0万元;置换债券列入本年还本支出30138万元。

这里需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收入调度,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做到每月有任务、分月抓落实。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监管,科学准确预测税源变化情况,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深挖税收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协税机制,加强财政、国税、地税、建设、国土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税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税源信息,认真分析税收变化,深挖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支持园区及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政府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发挥财政职能,支持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一是安排1798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扶持。二是整合专项资金及土地出让金9798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投入5187万元,支持主城区及东京城镇内道路改造。

(三)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一是安排26168万元,用于兑现玉米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玉米改种大豆补贴等涉农补贴。二是安排1176万元,用于 24个“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奖补。三是安排4495万元,用于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 。四是安排2480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支出。五是安排487万元,用于农村扶贫。六是安排453万元,用于病虫害防治支出。七是安排1379万元,用于农村水利工程维修、防汛抗旱。八是安排1045万元,用于森林抚育、森林生态保护支出。

(四)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提标及相关匹配性支出增支7672万元,其中包含公务员职级并行、警衔工资政策兑现,薪级工资、级别工资滚动,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二是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50512万元。三是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3074万元。四是安排城乡低保支出5969万元。五是安排机关事业医疗保险支出6170万元。六是安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补助12101万元。七是安排城乡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支出1660万,救助25230人次。八是安排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310万元。九是安排“高龄津贴”195万元。             

(五)确保各项事业投入。一是教育事业投入13578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4078万元、职业教育1208万元、高中教育308万元,用于新建、标准化、薄弱化校舍改造等4043万元,用于民办教师一次性经济补偿711万元。二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1364万元,用于文化体系建设402万元,用于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88万元,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80万元。三是医疗卫生事业投入805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07万元,用于公立医院278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604万元。四是公检法司经费保障及建设投入4180万元。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3435万元。其中,道路改造支出5187万元,环卫绿化支出1761万元,污水处理支出740万元。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实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公务卡和财政资金在线监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工作,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并开展了公车改革车辆划转、拍买等工作。六是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尽最大可能节约财政资金。

2016年是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一年,宏观经济下行、全面实施“营改增”减税政策及税收划分体制改革,致使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同时国家连续出台工资调整政策,导致工资及附加支出大幅增长,社保、医疗等地方匹配支出提标及公务用车改革等因素形成的刚性支出,均加大了地方财政收支压力。

三、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 从严从紧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2017年一般预算收支安排:全口径财政收入78318万元,同比增长4.7%。其中:上划收入安排25382万元,同比增长4.2%;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2936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税收收入34036万元;非税收入18900万元。

财政支出安排198684万元(含转移支付补助)。

一般预算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1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880万元,教育支出50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0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79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7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0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18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基金总收入489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为4892万元;基金支出安排4892万元。

(三)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9896万元,总支出155728万元,当年结余41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5944万元,总支出55944万元。

四、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一是加大各部门协税工作力度,堵塞收入流失漏洞,不断挖掘税收潜力。二是完善促进征收的机制和办法,建立健全税源、财源监控体系,提高税费征管水平。三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鼓励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二)积极支持园区及重点项目,大力促进财源建设。紧紧围绕政府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发挥财政职能,支持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项目建设,使其尽快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特别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千方百计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各项民生投入,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确保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的需求。

(四)深化财税管理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二是贯彻预算法,科学、合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四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步实现对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流向和流量进行有效监控。五是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六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补充说明:由于宁安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召开,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中转移支付数据为预计数,在省财政厅2016年12月31下达2017年转移支付支付告知数后,我市及时修改了2017年全市收支预算。2017年3月24日,宁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7年收支预算的报告》。

现将经市人大批准的调整后2017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宁安市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xls

二、宁安市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xls

三、宁安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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