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和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振兴老工业基地、煤电化基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经济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一)起草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规定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市中长期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核、监管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四)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信息市场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搞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和发布。 (十六)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谋划、生成和包装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是本部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事业单位1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人数18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事业编制10人;退休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与2018年人数相同。
第二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
第三部分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1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改革事务等。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入预算21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29万元,占100%。 三、关于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支出预算21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9万元,占95.40%;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4.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07.2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运行支出151.96万元,占69.93%,同比下降31.45%,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0万元,占1.24%,同比下降91%,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8万元,占16.83%,同比增长100%,原因是今年新增列支科目。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05万元,占6.47%,同比增长15.92%,原因是提高工资基数影响。 5、住房公积金支出12.00万元,占5.52%,同比增长17.8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2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6.53万元、津贴补贴35.6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8.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4.05万元、住房公积金12.0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维护费0.3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8.22万元、退休费支出15.77万元、生活补助0.64万元、医疗费补助6.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2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6.5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10.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万元、住房公积金12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8.82万元、维修维护费0.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0.06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7.29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0.01%。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缩经费支出。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49.1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0.29万元,专用设备0.2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发展和改革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8.64万元。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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