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还林工作;拟定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协调解决林权争议调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编制、审核全市各林场及有林单位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监督全市更新造林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全市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和进出口;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征(占)用林业用地、湿地资源的审核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负责土地沙化程度和发展趋势监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规定拟定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及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及山区综合开发。 (七)承担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维护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农村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拟定非国有林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扑火、草原扑火及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装备建设和综合管理;指导全市森林资源保卫工作;负责全市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九)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基金和其他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及重点工程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林业项目基地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生态管护工程;监督、管理林业工程质量;负责市级林业外资项目和局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林木种苗工作;依法凭证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运输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种质资源进出口、进出省的初审工作;初审天然、人工母树林、种子园抚育(卫生)伐设计方案,并检查验收;负责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采集和采伐初审;负责全市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及基地变更初审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指导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保卫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 (十四)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 (十五)具体对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侦查权。 (十六)负责本级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警衔申报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预算是包括宁安市林业局本部以及下属2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2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总编制人数87人,在职实有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8人;退休人员27人。与2018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7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326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98.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8.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1万元、农林水支出306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林业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8.74万元,占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1万元、农林水支出306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326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54万元,占23.0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2万元、农林水支出54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项目支出2516.19万元,占76.98%(其中:农林水支出2516.19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8.74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804.6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464.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1万元;农林水支出306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98.47万元,其中: 1、宁安市林业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7.18万元,下降8.7%,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下降。 2、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8.02%,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4万元,基本无变化。 4、农林水支出3064.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13.18万元,增加307.5%,原因是增加了对附属林场的补助支出。 5、住房公积金支出4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8%,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2.7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5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6万元、津贴补贴164.4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4.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住房公积金49.52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5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取暖费23.53万元、副业管理费0.78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2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34.76万元、生活补助1.91万元、医疗费补助9.78万元、奖励金0.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8.74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66.4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2871.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5.31万元、住房公积金49.52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4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78.93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9.94万元、委托业务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维修(护)费10.09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8.7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1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1.85万元、离退休费34.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林业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3.21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手续费0.12万元、印刷费0.05万元、差旅费1.8万元、日常维修费6.09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9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3.5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9.94万元。基本与上年一致。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宁安市林业局部门采购预算总额5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3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宁安市林业局部门共有房屋672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722平方米。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 十四、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宁安市林业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十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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