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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9/03/01 来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点击数:60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城市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关集中整治和迎检验工作;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和目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城市创建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指导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接受法制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业务培训;组织城市管理听证工作,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信访投诉、申诉,查处城市管理案件。

(四)制订城市容貌整治计划、方案,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门窗改建、户外摊点、各类临时占道、亭棚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市区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环卫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贯彻实施城市供热、燃气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城市供热规划与燃气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和燃气工程的审批;负责供热、燃气市场的各种收费价格的认证、审查和报批。

(六)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开发建设开工前的物业基础配套设施审查及竣工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户外广告、商业性牌匾、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八)负责对从事营运占用城市道路的人力三轮车进行管理;负责市区主要街道自行车看车点的设置审批和对看车员进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舆论宣传活动。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集贸市场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参与大型市场的规划设计并负责有关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监督市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对固体废弃物乱倾卸乱抛洒、占道施工工地进行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城市供热与燃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于实施。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规划与燃气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全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供热工程和燃气工程。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供热燃气市场。

(十八)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供热和燃气的安装管理。

(十九)负责供热、燃气各种收费价格的论证、审查和报批。

(二十)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

(二十一)城区内生活垃圾清运;

(二十二)城区内公厕清掏、维护;

(二十三)垃圾场、转运站管理;

(二十四)环境卫生的监察管理。

(二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物业管理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及资质年检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十八)负责参与房屋开发建设开工前的物业配套设施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二十九)负责商品房预(销)售时物业管理方案落实的标准,监督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三十)负责指导、监督住宅区、楼宇的前期物业管理和移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规范业主自治行为;

(三十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业绩考评,负责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楼宇)的考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十二)负责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及备案管理工作;

(三十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十四)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办理涉及物业管理的来信来访;

(三十五)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是包括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以及下属3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单位

2

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事业单位

3

宁安市人民政府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4

宁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总编制人数197人,在职实有人数1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36人;退休人员94人。与2018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4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xls

 

第三部分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14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3.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9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314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3.39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314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39万元,占51.64%;项目支出1520.00万元,占48.3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3.39万元。收入包括:当年经费拨款收入3135.39万元,其他非税收入8.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9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22万元,下降2.07%,其中: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36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258.17万元,具体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8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0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8.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

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上年预算数无此项功能科目。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9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5.15%。具体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24.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7万元,减少28.65%。主要原因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减少。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6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2万元,增加17.61%。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

(三)212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69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9.52万元,减少12.24%。其中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98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59万元,增加12.55%。具体为:

1、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800.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2.09万元,增加14.00%。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等因素。

2、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37.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93万元,减少150.71%。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3、2120104城管执法2019年预算数为142.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43万元,增加36.7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4、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中2120501,2019年预算数为710.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8.11万元,减少81.3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0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加0.2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3.3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5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3.53万元、津贴补贴309.7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1.1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71.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0.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住房公积金102.4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1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0万元、印刷费1.80万元、手续费0.15费万元、水费1.58万元、电费4.60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取暖费30.20万元、物业管理费4.00万元、国内差旅费3.30万元、维修(护)费23.8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劳务费3.20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0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27.60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67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28.33万元、奖励金支出0.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3.3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43.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380.8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1.61万元、住房公积金41.3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7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9.29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维修(护)费26.30。

3、机关资本性支出85.00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85.00万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81.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58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4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29.60万元、离退休费127.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5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9.74万元,其中:办公费8.00万元、印刷费1.80万元、差旅费3.30万元、福利费0.51万元、日常维修费23.80万元、设备购置费:85.0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1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0.2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4.45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26.37万元,降低13.20%。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无采购预算支出安排。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月末,共有房屋138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46平方米,业务用房287平方米,其他用房652平方米。共有车辆84台,其中: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7台。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2019年宁安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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