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与上兑标;负责制定全市战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并负责指导、督办、检查和跟踪考核,为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提供依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和编报工作。 (三)负责对各战线办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谋划项目的任务分解、信息综合及跟踪考核;负责组织、策划、统筹全市招商引资活动。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汇总,并对存在的问题分解各战线办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五)负责本战线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 (六)负责为主管副市长领导指挥本战线工作提供政务、事物全方位服务。对本战线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服务;为主管副市长提供相应的事物服务。 (七)对主管副市长安排战线单位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推进落实;完成主管副市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负责搜集和研究本战线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制定本战线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协调、配合战线部门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办、信息办、项目办。核定编制8名,其中在职7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本级。
第二部分 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经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经合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91.9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19.72%;支出总预算91.9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19.72%。 二、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合局2017 年收入预算 9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5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合局2017 年支出预算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5万元,占比56.5%;项目支出40万元,占比43.5%。 四、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经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1.95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91.95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1.9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47.2万元,占51.3%,同比增长5.97%,原因是工资增长。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占43.5%,同比减少0.05%,原因是压缩开支。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万元,占2.47%,同比增长5.58%,原因是工资增长。 4、住房公积金支出2.46万元,占5.94%,同比增长3.36%,原因是工资增长。 六、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95万元,同比减少19.72%,其中: 人员经费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相同,没有变化。 八、关于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6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0.01%。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经合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为购置办公设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宁安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8.4万元,其中:现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绩效项目1个,涉及金额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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