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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9/03/01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610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并实施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管理规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行使组织实施和监察职权。

(三)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全市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全市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外籍人员在市内就业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市内外区域性劳动力合理流动;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就业、待业和失业统计工作。

(四)组织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规则、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度工作。

(五)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管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劳动合同订立和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执行情况;推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协调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政策性调配工作;参与全市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全市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和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实施并行政监管社保基金、社保事业费和就业经费;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及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七)制定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和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八)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九)负责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信访问题。

(十)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实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线;组织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按照政策规定审查工资协议。

(十一)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社保信息网络,定期发布社保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和社保事业发展预测报告;组织推广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研成果;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是包括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以及下属6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6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行政

2

宁安市就业局

事业

3

宁安市医疗保险局

事业

4

宁安市机关养老保险办

事业

5

宁安市仲裁院

事业

6

宁安市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事业

7

宁安市劳动监察局

事业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人数79人,在职实有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人;退休人员49人。与2017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17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0703.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65.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2070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03.82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2070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84万元,占4.61%;项目支出19749.98万元,占95.3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03.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03.8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3.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65.7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5.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5.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7587.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03.91万元,增长944.52%。

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31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98.35万元,下降49.84%。

5、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7.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37万元,增长69.18%。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03.8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5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8.3万元、津贴补贴188.6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9.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6万元、住房公积金57.1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1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35.03万元、差旅费1.49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劳务费0.48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8.07万元、退休费支出93.18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95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20.62万元、奖励金0.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3.82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94.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80.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38万元、住房公积金28.77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8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44.9万元、委托业务费2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万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22.3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

4、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4.5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8.3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21.78万元、离退休费101.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5.28万元。

6、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991.24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4.8万元,其中:办公费8.21万元、印刷费0.77万元、差旅费1.49万元、日常维修费0.1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8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5.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85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3月,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房屋5173.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87.6平方米,业务用房1926.6平方米,其他用房1659平方米。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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