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9/03/01 来源: 物价局 点击数:563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拟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区域内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研究拟定地方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区域内国家和省管理的商品价格;制定市管商品价格的作价原则和办法,对拟调整的商品价格进行审核、审批;规范区域内放开的商品价格行为,必要时经授权采取提价申报、规定差率、制定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措施,对市场价格进行动态管理。(4)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标准;审批市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各种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5)组织监督全市价格信息网络的运行,监测市场动态,分析预测、预报价格走势,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及价格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主要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6)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商品和收费价格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7)负责价格鉴定,组织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物价局预算是包括宁安市物价局本部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安市物价局

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物价局总编制人数18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

 

第二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xls

 

第三部分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9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物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收入预算19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1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支出预算1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1万元,占92.9%;项目支出14万元,占7.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5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51.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19万元,下降26.3%。

2、20104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19年预算数为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00%。

3、2010408物价管理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万元,下降15.7%。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31.5%。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9%。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81万元、津贴补贴34.3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9万元、住房公积金11.43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万元、取暖费3.14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11.85万元、医疗费补助3.30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1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0.5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05.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万元、住房公积金11.34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7.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3.33万元、离退休费11.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政府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物价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14万元,其中:办公费17.14万元、其他费用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8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经费。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宁安市物价局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宁安市物价局共有房屋89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98.39平方米。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宁安市物价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

 

版所所有 宁安市财政局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