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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9/03/01 来源: 统计局 点击数:635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和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相关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七)协助市委管理乡镇统计基层站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九)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宁安市统计局预算是包括统计局本部以及下属3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宁安市统计局

行政单位

2

宁安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

事业单位

3

宁安市地方经济调查队

事业单位

4

宁安市普查中心

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宁安市统计局总编制人数23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1人;退休人员7人。与2018年对比,退休人员没有增减。

 

第二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1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统计局部门预算2019公开报表——新.xls

 

第三部分    宁安市统计局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8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统计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8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48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8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8万元,占94.49%;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5.5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29万元,其中:

1、统计局20105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11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86万元下降25.48%,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为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2.5%,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3、2010505专业统计业务预算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00万元下降85.71%,原因是财政缩减行政经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4万元,增长28.09%,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9万元,增长13.82%,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为27.14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4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00万元、津贴补贴34.5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1.4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8.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差旅费0.7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0万元。

3、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经费8.11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1.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48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3.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05.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6.10万元、住房公积金11.45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7.55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94万元、离退休费8.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均为零。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无数据。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差旅费0.7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0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2.10万元,降低20.29%。主要原因是:原因是财政缩减行政经费。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2.68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22.68万元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9年宁安市统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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