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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2017年财政决算
时间: 2018/10/25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1929

宁安市2017年财政决算

第一部分    2017年宁安市财政决算和市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市级决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2.1  关于2017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2  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的说明

2.3  关于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说明

2.4  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2017年宁安市财政决算和市本级决算

    详见:2017年决算.xls

 第二部分    2017年市级决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2.1  关于2017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71352万元,我市对下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8445万元。其中: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502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28万元。 

3、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479万元。

4、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36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797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6892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992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8749万元。

4、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4万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084万元。

6、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247万元。

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9394万元。

8、城乡民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7199万元。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192万元。

10、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586万元。

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009万元。

1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521万元。 

13、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98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811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263万元。

2、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329万元。

3、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32万元。

4、科学技术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收入26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783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收入3686万元。

8、节能环保转移支付收入6509万元。

9、城乡社区转移支付收入601万元。

10、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70494万元。

11、交通运输转移支付收入26659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收入100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转移支付收入64万元。

14、住房保障转移支付收入6200万元。

15、粮油物资储备转移支付收入4045万元。 

2.2  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7.22亿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666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54025万元(债务性质均为一般债务,无专项债务),置换债券收入2638万元。

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经过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新增债券主要投入到教育、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危房改造等政府公益性项目上。 

2.3  关于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宁安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5.21万元,其中: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的人次和团组数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1台总支出 185.2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08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支出686.00万元,公务接待费总支出224.00万元,其国内公务接待费用224.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42,839人;当年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及批次和人次。

二、“三公”经费支出变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9.32%,同比去年下降5.02%,其中: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1.91%,同比去年增加208.07%,主要是交警队购置公务执法用车及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换报废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71%,同比去年下降21.06%,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当年未发生出国(境)外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3.24%,实际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无变化。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2.4  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有效,成为政府及公众日益关注的问题。在市委市政府、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财政厅布置的工作要点,我市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力度。2017年市政府对我市预算绩效工作高度重视、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年初,局党组召开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局主要领导客观分析了我市经济形势,针对我市财力极其困难的状况,提出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尽力弥补财力缺口,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快速推进,取得实效。做到“支出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全面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切实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今年,局党组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市政府对重点部门的考评目标中,督促全局逐步实现精细化科学理财。

(二)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按照预算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宁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开展工作。制定了〈宁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规范了管理工作程序,督促财政支出部门和预算单位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日常管理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细化指标,强化业务体系建设。通过探索实践,目前已经开发了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指标,涉及民生、建设、政府支出等诸多领域,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比较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我市推进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工作开展方面

(一)推进工作。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建设之上2017年对本级部门专项资金事后评价试点进以督促、本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以实施,试点部门占全部绩效部门的50%。

(二)资金规模。 2017年我局开展预算绩效项目12个,项目总金额8007万元。

(三)管理模式 。我市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部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

三、绩效管理方面

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对绩效目标的申报全部按省厅文件要求,确定规范的申报格式、明确填报要求、填报时间进行办理。做到绩效指标量化、精细化、指向明确。在绩效监控中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对预算绩效进行有效跟踪。我局在选择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多数是以民生项目为主。能够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绩效评价质量较高。对绩效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合理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预算绩效的结果能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并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四、宣传交流方面

    我局结合预算法及〈2017年宁安市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及〈宁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召开了两次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在2017年10月全市预算工作会议上着重展开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介绍推广相关管理方法,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随后又进行了抽查督导。并在宁安市政府信息网、政府简报刊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和重要性。2017年我局及时完成省厅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并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面向全省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培训等。

 五、下步改进措施

(一)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继续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深入预算部门和单位,了解实际情况,按照系统或行业开发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作为预算部门和单位设置指标的参考。

(三)继续加大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掌握预算绩效管理方法,认真履行绩效管理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高度有机融合。

(四)财政支出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预算单位仍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备、预算绩效管理效果差等问题,所以需要开展各方面工作人才。

(五)继续强化绩效监控。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弥补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自我评价的缺陷。加大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保障预算严格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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