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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政协 点击数: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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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牡丹江市政协做的决议,为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责服务。

(二)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和编辑文史资料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搞好市政协宣传报道工作。 

(七)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和台、港、澳及侨胞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乡(镇)的工作联系、协调和配合。

(十)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政协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政协内设5个机构:提案文史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法制和社会联络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 33 名,在职13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政协2017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宁安市政协本级。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政协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宁安市委员会2017年度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政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政协2017 年收入总预算269.03万元;支出总预算269.03万元。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决算收入38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94万元,占比100%,超预算44.2%,年初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决算支出389.14万元,超预算44.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22万元,占比93.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万元,占比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占比0.32%;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比2.47%。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收入总额387.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7.94万元,比去年增长6.44%,原因为人员增资,比年初预算增加44.2%。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支出总额389.14万元,比去年增长9.73%,原因为人员增资,比年初预算增加44.64%。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8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总收入387.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7.94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02万元,占比93.83%,(其中:行政运行226.46万元,占比62.2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55万元,占比29.27%,参政议政31万元,占比8.52%);抚恤1.26万元,占比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万元,占比3.37%;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比2.47%。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总支出389.14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250.38万元,占64.34%;财政项目支出138.76万元,占35.6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7.94万元,比去年增长6.44%,原因为人员增资,比年初预算增加44.2%。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89.14万元,比去年增长9.73%,原因为人员增资,比年初预算增加44.64%。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万元,比上年降低1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89.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250.38万元,占64.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138.76万元,占35.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02万元,占88.67%;公用经费28.37万元,占11.3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1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3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2.76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公务车辆0台,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3%,原因为压缩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7万元,比2016年增加44.89%,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变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协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37.99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37.99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政协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协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协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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