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决算
宁安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农业委员会 点击数:55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完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体系。

(三)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措施,治理三乱。做好农村农民来信上访,负责全市农作物种子、苗木、农药、化肥等有关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

(四) 综合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综合全市农业、农情、灾情、信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市农村抗灾、扶贫开发、脱贫工作。

(五)综合、协调、指导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市供销社、土地局、气象局和各乡镇的有关工作,授权农机总站、水产总站行使行政职能,协调农行、粮食、信用社、电业、物价、龙头企业等有关涉农方面的工作。

(六)组织实施科技兴农,农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业生产科技培训和管理工作,抓好蜂、蚕、果和绿色食品等多种经营工作,组织农技推广,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七)抓好全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品市场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九)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十)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财政局设3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生产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农村能源生态局,综合指导组、项目推进组、改革促进组、合作共建军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室、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宁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综合办(内含财会办)、生态执法队、生资执法队,检验股、稽查股、技术股、综合执法办、财务室,教务室、培训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办公室,宁安市天蚕资源保护管理站、宁安市蚕业技术指导站、财务室,办公室、财务室、经作站、环保站、土肥站、水稻站、推广站、植保站、测报站。核定编制138名。其中在职88人,退休72人,离休2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财政办公室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农业局

2

宁安市新农村办

3

宁安市种子管理站

4

宁安市经管局

5

宁安市农广校

6

宁安市农业执法局

7

宁安市推广中心

8

宁安市蚕业站

9

宁安市果树站

10

宁安市水稻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宁安市农业局.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8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56万元,占0.0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36.70万元,占99.96%。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额19775.4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607.40万元,比去年增加82.13%,原因国家产业园奖补资金项目资金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整,比年初预算增加1021.72%。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支出总额9490.03万元,比去年减少24.91%,原因为项目资金结转,比年初预算增加442.91%。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5万元,占0.0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121.75万元,占99.98%。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19775.4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607.40万元,占99.15%。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9490.0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1140.60万元,占12.02% ;财政项目支出8349.43万元,占87.9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50.75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80.40万元,比去年增加81.88%,原因为国家产业园奖补资金项目资金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72.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80%;科学技术支出12.2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23万元;农林水支出865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7万元;粮食物资储备支出383.78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958.87万元,比上年增加286.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958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76万元,占5.81%,项目支出18443.64万元,占94.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7.83万元,占98.20%;公用经费20.47万元,占1.80%;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64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6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7.00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3.69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9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5%、比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0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7.98万元,降低36.14%。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农业局办公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78.5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231.63万元总面积3968.87平方米、车辆40.88万元5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  个,共涉及资金2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0%。组织对2017年度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大荒地村内新修水泥路”“和胜村内新修水泥路”“新兴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大依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西岗子村新修农田路”“农场村新修农田路”“东安村新修农田路”“缴纳贫困户保险”“技能培训”等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础设施型预算准确,缴纳保险型和技能培训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

组织“交通”“规划”“财政”“新农村”“电力”等5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项工程全部按时完成,完成比率100%,完成按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0及0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9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万元,执行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完成以及完成及时率均达100%,对农村基础设施在产业服务和农村公共服务起到了及时的推动作用;二是工程质量达标率100%,对农村产业支持以及公共设施服务起到了连续的保障作用。三是工程当中施工单位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能耗以及可持续性发展的指标,做到了应减则减、应省则省。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管力度还需提高,在指导、监督方面还有欠缺;二是在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宣传和科技普及宣传上还有欠缺,贫困人口的素质与社会就业要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贫困人口自我脱贫意识不强;三是因病因灾返贫的比重还较大,刚刚实现脱贫的农民,经济积累还很薄弱,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有返贫的可能,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是因病致贫,扶持起来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整改,加大扶贫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多下基层搞好宣传、指导、服务,提高贫困人口自觉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观意识,通过各种培训手段,不断提高贫困人群的素质,增强自我脱贫能力,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在培训转移工作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和转移力度,完善各方面规章制度,严格按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和转移。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表:自评价评分表--6.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墙体建筑节能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

 

版所所有 宁安市财政局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