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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点击数: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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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全市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

(三)、综合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承担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并做好定期评估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市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提高人口素质,协同组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协会、综合办、政策法规股、宣传站、技术站。核定编制37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一个预算单位: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9.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9.70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927.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27.76万元,比去年增加0.6%,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与年初预算持平。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总额971.07万元,比去年增加3.4%,原因为人员工资,比年初预算增加3.4%。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40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总收入927.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27.76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总支出971.07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277.82万元,占28.61% ;财政项目支出693.24万元,占71.3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0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7.76万元,比去年增加0.6%,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4%;其中基本支出277.82万元;项目支出693.24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0万元,比上年降低86.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7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2万元,占28.61%,项目支出693.24万元,占71.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22万元,占97%;公用经费5.6元,占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5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元;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减少0.2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无公务接待任务,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5.17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06.3万元,专业用车1辆和50万元的大型医疗设备1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墙体建筑节能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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