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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交通运输局 点击数: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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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

一、收出决算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助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综合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意见。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码头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编制23名,其中:在职10人,退休13人、离休0人;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内业股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核定编制40名,在职33人;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设四股一办机构:计划统计股、生产养护股、工程股、财务审计股、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90名,其中:在职82人、退休12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两个二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农村公路管理站

2        宁安市交通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89.0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88.94万元,占99.99%。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33,370.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3,330.67万元,比去年增加480.16%,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1721.06%。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支出总额24,207.99万元,比去年增加633.1%,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390.81%。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51.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051.33万元,占99.99%。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总收入33,370.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3,330.67万元,占99.88%。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总支出24,207.99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447.30万元,占1.85% ;财政项目支出23,760.68万元,占98.1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6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30.67万元,比去年增加480.16%,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57.58万元,比上年增加39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3.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7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39.10万元,比上年增长1059.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4,1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32万元,占1.81%,项目支出23,720.26万元,占98.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72万元,占97.80%;公用经费9.6万元,占2.20%;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0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6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5.27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均无变化,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69.48%;主要原因为节省车辆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关运行经费支出9.60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2.18万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为增加建设项目增加产生的办公费及人员差旅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738.7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651.92万元总面积3,993.00平方米、车辆56.18万元6台、其他固定资产30.67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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