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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经济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经济局 点击数: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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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宁安市经济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业经济调控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市情拟定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负责指导地方企业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八)负责经济局所属集体企业经济运行及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经济局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重组工作。

(十)对铁路、公路货运等工作进行协调。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情况的调查统计和有关数据上报,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工作。对接上级乡企部门,指导全市乡企会计核算工作,深化乡企改革。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经济局9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经济运行办、集体经济办、国有资产管理办、经济合作办、金融服务办、职工安置办、信访维稳办、联运办。核定编制48名,其中在职29 人,退休 73人,离休 3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经济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经济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宁安市经济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入65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45万元,占100.00%;2017年预算支出6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16万元,占81.8 %;项目支出118.29万元,占18.2 %。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8963.31万元,超预算1278.0%;2017年度决算支出8677.23万元,超预算1234.0%,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86.54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额8968.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963.31万元,比去年增加785.66%,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278.0%。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支出总额8677.23万元,比去年增加191.86%,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234.0%。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78.22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8968.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963.31万元,占99.9%。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8677.2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549.45万元,占6.33%;财政项目支出8127.78万元,占93.6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45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万8609.62元,比去年减少增加750.71%,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1223.6%。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677.23万元,比去年增加791.7%,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234.0%。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369.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3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45万元,占6.6%;项目支出7774.09万元,占9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69万元,占896.22%;公用经费20.77万元,占3.78%;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7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69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万元,比2016年减少11.34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 24.98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24.98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经济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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