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决算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 2018/10/25 来源: 老龄委 点击数:466

 

宁安市老龄委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上传公开8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进行统筹规划。

(二)、大力兴办老年人福利事业,解决老年人的六有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三)、加强调查研究,综合老年工作情况,为政府做好参谋,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和政策的落实。

(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部门及人民群众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光荣传统,形成全社会关心老年人,老年人关心下一代,尊老爱幼的新风尚。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老龄委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维权股、信访股。核定编制4名, 其中在职3人,离休1人,退休4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老龄委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老龄委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宁安市老龄委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部门决算明细表.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收入总额6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比去年增加0.1%,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与年初预算持平。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支出总额60万元,比去年增加0.1%,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与年初预算持平。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总收入6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万元,占87.7% ;项目支出7.4万元,占12.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万元,比去年增加0.1%,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4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45万元,占95.9%,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1万元;公用经费2.15万元,占4.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老龄委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

 

版所所有 宁安市财政局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