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信访办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宁安市信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市信访法制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现设置内设机构:信访工作综合办公室、信访接待室、信访案件督办室、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在职10人,退休7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信访办本级。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2017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3.24万元;本年收入304.05万元,均为财政性资金,比去年同期增长41.95%,比年初预算增长49.77%,原因是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增多,所以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支出317.29万元,比去年增长44.37%,比年初预算增长56.30%,原因是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增多,所以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24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额304.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4.05万元,比去年增长41.95%,原因是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增多,所以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比年初预算增长56.30%。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支出总额317.29万元,比去年增长44.37%,原因是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增多,所以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比年初预算增长56.30%。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304.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4.05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317.29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124.20万元,占39.14% ;信访事务项目支出193.09万元,占60.8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4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05万元,比去年增加41.95%,原因是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增多,所以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0万元,占39.14% ;信访事务项目支出193.09万元,占60.86%。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6万元,占36.49%,信访项目支出193.09万元,占63.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81万元,占87.25%;公用经费14.15万元,占12.75%;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5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5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34.76万元,降低71.06%。主要原因为压缩单位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财政局公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2.3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接访车。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信访办预算单位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信访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共产党(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共产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共产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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