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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7/01/25 来源: 公安局 点击数:704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边防检查、边防调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其他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七)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网监大队、警卫大队、国保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治安大队、基层基础大队、经侦大队、涉税犯罪侦查大队、特警大队、森保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大队、校园安保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交警大队、第一派出所、第四派出所、第五派出所、东京城派出所、渤海派出所、江南派出所、马河派出所、海浪派出所、沙兰派出所、三陵派出所、石岩派出所、兰岗派出所、卧龙派出所、镜泊派出所;核定编制474名,其中在职433人,退休99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市公安局本级和看守所、拘留所、交警大队三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 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安局2017 年收入总预算7771.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84%;支出总预算7771.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84%。

二、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7 年收入预算 777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1.28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7 年支出预算77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31万元,占比49.19%;项目支出3948.97万元,占比50.81%

四、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771.28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7771.28;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9.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71万元。

五、关于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1.2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822.31万元、项目支出3948.9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6848.35万元,占88.12%,同比下降26.46%,原因是压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4万元,占7.14%,同比增加了1.0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10万元,占2.69%,同比增加2.55%,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公积金支出198.71万元,占2.56%,同比增加11.25%,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6848.33万元,占88.12%,同比下降26.46%,原因是压缩经费.

人员经费332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4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2017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16 年执行数降低2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原因是车改政策。 公务接待费减少0.4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公安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99.36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减少39.87%。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00万元,为购置执勤执法装备及维护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宁安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8942.03万元,其中:现有车辆14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公安局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948.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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