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相关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六)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七)协助市委管理乡镇统计基层站工作。 (九)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现设置内设机构:宁安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宁安市地方经济调查队、宁安市普查中心。核定编制23名。其中在职16人,退休7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统计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安市统计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附件:宁安市统计局.XLS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5万元,占10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278.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8.69万元,比去年增加7.1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9.49%。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总额280.14万元,比去年增加7.90%,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增加10.06%。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总收入278.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8.69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总支出280.14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150.75万元,占53.81% ;财政项目支出129.39万元,占46.1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69万元,比去年增加11.43%,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支出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55万元,比上年增加5.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万元。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5万元,占53.81%,项目支出129.39万元,占46.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1万元,占93.13%;公用经费10.35万元,占6.87%;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9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0.47万元,降低4.34%。主要原因为压缩差旅费支出及人员变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2.11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为22.11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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