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与上兑标;负责制定全市战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并负责指导、督办、检查和跟踪考核,为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提供依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和编报工作。 (三)负责对各战线办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谋划项目的任务分解、信息综合及跟踪考核;负责组织、策划、统筹全市招商引资活动。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汇总,并对存在的问题分解各战线办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五)负责本战线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 (六)负责为主管副市长领导指挥本战线工作提供政务、事物全方位服务。对本战线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服务;为主管副市长提供相应的事物服务。 (七)对主管副市长安排战线单位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推进落实;完成主管副市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负责搜集和研究本战线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制定本战线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协调、配合战线部门实施。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办、信息办、项目办。核定编制8名,其中在职5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收入9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5万元,占比100.00%;2017 年预算支出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5万元,占比56.5%;项目支出40万元,占比43.5%。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98.73万元,超预算7%;2017年度决算支出99.77万元,超预算8.5%。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决算收入9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3万元,占比100%,超预算7%,年初结转和结余4.06万元;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决算支出99.77万元,超预算8.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6万元,占比96.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万元,占比1.69%,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占比2.12%。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1%,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06万元,占100%。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额98.7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8.73万元,比去年减少13.8%,原因为人员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7%。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支出总额99.77万元,比去年减少10.22%,原因为人员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8.5%。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2万元,占10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98.7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8.73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1万元,占比96.13%,(其中:行政运行25.98万元,占比26.3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93万元,占比52.6%,招商引资17万元,占比17.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万元,占比1.71%;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占比2.15%。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99.77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29.80万元,占29.87%;财政项目支出69.98万元,占70.1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6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73万元,比去年减少13.8%,原因为人员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7%。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9.77万元,比去年减少10.22%,原因为人员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8.5%。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2万元,比上年降低25.6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9.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29.80万元,占29.8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69.98万元,占69.7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7万元,占84.13%;公用经费2.60万元,占11.76%;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9.02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9.02万元。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预算单位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经济合作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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