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现设置内设机构:宁安市人大常委会内设1个办公室、 4个工作委员会、3个专委会。分别是办公室 ,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环委员会。核定编制 26 名。其中在职28人,退休25人,离休1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总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额528.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28.33万元,比去年增加0.7%,与年初预算持平。 3.总支出情况对比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总额547.05万元,本年支出547.05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总收入54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3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05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总支出5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77万元,占76.55% ;项目支出128.27万元,占23.4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2万元,比去年增加100%。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8.33万元,比去年增加0.7%,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3.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基本支出418.77万元,比上年增加3.9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财政项目支出12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原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77万元,占76.55%,项目支出128.27万元,占23.45%;其中:行政运行418.77万元,占76.5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8.27万元,占23.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43万元,占95.38%;公用经费19.34万元,占4.62%;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206.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5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与上年比减少0.95%,原因为去年是换届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74.963万元,无车辆和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没有实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宁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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