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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时间: 2018/10/16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1214

宁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曾令鑫受市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现予以公开,全文如下。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财政局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为目标,按照理财为民的要求,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和民生民本等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

受全国政策性“减税降费”的影响,处置国有资产计划有变,预计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化较大;以及黑财政债[2018]25号规定将新增债券中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我市需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并报请市人大审批。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59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为59705万元,由于预计收入缺口26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2900万元;新增债券收入为12922万元,调减普通专项债券3000万元(两镇供水项目),新增一般债券调整为9922万元。一般预算总收入由259300万元调整为229495万元。

一般总预算支出由259300万元调整为229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3817万元调整为214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功能科目调整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21767万元调整为16500万元,调减526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由10520万元调整为8520万元,调减2000万元。

3、教育支出由41148万元调整为37400万元,调减374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44856万元调整为41800万元,调减3056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26691万元调整为20040万元,调减665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由38983万元调整为29900万元,调减908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284万元,由于增加专项债券3000万元(两镇供水)调整为828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8284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功能科目调整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由4132万元调整为7132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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