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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2018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说明——转移支付说明
时间: 2018/01/01 来源: 财政局 点击数:1044

根据省财政厅2018年度上级转移支付告知,我市2018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提前告知总额为1532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8806万元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28万元;

2.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479万元;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6480万元;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2万元;

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44万元;

6.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53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912万元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7814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237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313万元;

4.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812万元;

5.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363万元;

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21380万元;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8890万元;

8.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793万元;

9.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896万元;

1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258万元;

1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156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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