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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2/01 来源: 公安局 点击数:811

宁安市2018年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边防检查、边防调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其他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七)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公安局设34内设机构分别为14个乡镇派出所及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大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刑警大队等20、所、队、室; 核定编制474人,在职423退休108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公安局本级和所属三个独立核算单位。(交警队、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8891.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25%;支出总预算8891.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8%。

  二、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889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1.27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889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9.78万元,占比67.70%;项目支出2871.49万元,占比32.30%。

  四、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91.27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8891.27万元;支出包括:公安支出8349.7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45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功能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1.2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019.78万元、项目支出2871.4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公安局行政运行支出3645.62万元,占41%,同比减少4.67%,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69.90万元,占42.4%,同比增长8.28%。

3、道路交通管理715.75万元占8.05%

4、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18.44万元占2.45%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5.11万元,占2.54%,同比增长2.04%,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6、住房公积金支出316.45万元,占3.56%,同比增长19.4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19.78万元,同比增长37.56%,其中:

  人员经费399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2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1.27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76.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3735.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5.11万元、住房公积金316.45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51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637.55万元、培训费45.9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097.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16万元;3、机关资本性支出844.19万元,其中包括、设备购置844.19万元;4、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56.8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76.95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79.87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减少2.47%

  九、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拔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拔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5.00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4.49%。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为4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执勤执法装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9697.9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4138.32万元,通用设备3905.68万元,专用设备1453.0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0.8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公安局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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