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2/01 来源: 城乡规划管理局 点击数:740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拟定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二)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四)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六)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七)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八)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九)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十)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总工办、审批室、乡建办、监察队、城乡建设档案馆。核定编制46名。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含下级宁安市城乡规划局东京城规划分局、宁安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预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1095.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0.27%;支出总预算1095.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0.27%。

  二、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年收入预算109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48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10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27万元,占比36.26%;项目支出698.21万元,占比63.74%。

  四、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5.48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095.48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054.2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0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4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97.27万元、项目支出698.2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运行支出356.07万元,占32.50%,同比增长48.74%,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98.21万元,占63.74%,同比增长54%。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90万元,占1.54%,同比增长3.81%,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24.30万元,占2.22%,同比增长21.9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27万元,同比增加56.71%,其中:

  人员经费35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数据为1.5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6.07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48.73%。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有政府采购计划,已安排采购资金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78.0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55.24万元,通用设备78.88万元,专用设备3.3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0.5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综合股通知涉及项目填报,其他单位项目0金额0)

  2018年宁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

 

版所所有 宁安市财政局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