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宁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业经济调控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市情拟定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负责指导地方企业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改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八)负责经济局所属集体企业经济运行及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工信局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重组工作。 (十)对铁路、公路货运等工作进行协调。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情况的调查统计和有关数据上报,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工作。对接上级乡企部门,指导全市乡企会计核算工作,深化乡企改革。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经济运行办、集体经济办、国有资产管理办、经济合作办、金融服务办、职工安置办、信访维稳办、联运办、科信办,核定编制 48名,其中在职29人,退休73人,离休3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1796.5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79.3%;支出总预算1796.5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降低79.3%。 二、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收入预算179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52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支出预算17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81万元,占比38.06%;项目支出1112.71万元,占比61.94%。 四、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96.52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796.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7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7.71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5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83.81万元、项目支出1112.7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行政运行支出204.21万元,占11.37%,同比降低55.99%,原因是未包括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占1.7%,同比降低45.19%,原因是压缩费用支出。 3、招商引资支出10万元,占0.57%,同比降低41.18%,原因是压缩招商引资费用。 4、其他商贸事业支出2.48万元,占0.14%,同比增长100%。 5、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28%,同比增长100%,原因是与科信局合并后,科信局业务转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5万元,占23.37%,同比增长24.88%,原因是提高缴费比率。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76万元,占2.1%,同比增长27.05%,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万元,占11%,同比降低77.59%,原因是减少该项目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19.41万元,占1.08%,同比增长43.35%,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10、债务付息支出867.71万元,占48.29%,同比增长100%。 六、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81万元,同比增长23.71%,其中: 人员经费65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6.52 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281.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78.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3.22 万元、住房公积金 19.4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0.32 万元,主要包括主:办公经费25.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1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1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32.48万元 、离退休费374.66 万元;4、机关资本性支出200万元;5、债务还本支出867.71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十、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2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加21.91%。主要是由于与科信局合并,增加人员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有政府采购计划,已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24.9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0.02万元,专用设备4.96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预算绩效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行政运行(项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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