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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时间: 2018/02/01 来源: 统战部 点击数:695

宁安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及牡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政策; 落实中央、省及牡市委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商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乡镇党委及市直各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台联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归侨侨眷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牡丹江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统战部内设对台工作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在职7人,退休8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市委统战部本级。

第二部分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2018年统战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总预算130.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49%;支出总预算130.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0.49%。

  二、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13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9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1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9万元,占比93.86%;项目支出8.00万元,占比6.14%。

  四、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0.19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130.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万元。

  五、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分类)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2.19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统战部行政运行支出111.01万元,占85.27%,同比增长20.94%,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0万元,占6.15%,同比下降71.84%。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11万元,占4.69%,同比增长9.69%,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5.07万元,占3.89%,同比增长33.77%,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19万元,同比增长0.49%,其中:

  人员经费12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19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4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93万元、住房公积金5.07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4.6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71万元、离退休费45.26万元。

  八、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功能分类)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19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0.49%。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3.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3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0.5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委统战部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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