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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2/01 来源: 金融办 点击数:730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组织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本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协助、配合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金融风险,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四)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为市委 、市政府做好参谋。

(五)负责地方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实现政银、银企的共同发展。

(六)制定帮扶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研究拟定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七)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审核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八)协助配合国家、省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九)发展飞地、结算、总部经济,负责受理、办理、结算等各项工作。

(十)研究国内和我市经济形势,适时发展不同类型的经济形式。

(十一)掌握上级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情况,收集和利用本地资源,向上级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

(十二)帮助企业协调其他有关事宜。

(十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金融股、总部经济股、综合股。。核定编制7名,其中在职6人,退休0人,离休0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金融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终).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金融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预算2054.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604.45%;支出总预算2054.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93.21%。

二、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205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4.71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205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万元,占比2.05%;项目支出2012.68万元,占比97.95%。

四、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54.71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2054.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00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2.03万元、项目支出2012.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商贸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1.55万元,占1.54%,同比减少3.96%,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7万元,占0.66%,同比减少40.82%。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万元,占0.08%,同比减少20.91%,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2.95万元,占0.14%,同比增长7.8%,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0%形成增支影响。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00万元,占97.34%同比增加100%,原因是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增加。

六、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2万元,同比减少30.05%,其中:

人员经费3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8.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7.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8万元、住房公积金2.9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04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无数据。

、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7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减少40.82%。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减少、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金融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1.1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5.04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6.1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金融办公室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商贸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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