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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证件管理和政府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 (四)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综合工作;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各种信息。 (五)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负责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 (六)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工作。 (七)管理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引进华侨、外籍华侨、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审批和对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核准和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审核认定侨属企业。 (八)负责全市公务人员出国(境)的审核和办理出国(境)护照;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 (九)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修改、征求意见和清理工作;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秘书室、常务秘书室、提案议案办、研究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法制办 。核定编制50名,其中在职36人,退休40人,离休1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预算953.7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0.13%;支出总预算953.7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0.13%。 二、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95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73万元,占100.00%。 三、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95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58万元,占比 71.88%;项目支出268.15万元,占比28.12%。 四、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53.73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 953.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7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85.58万元、项目支出268.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运行支出633.33万元,占66.40%,同比增长21.35%,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8.15万元,占28.12%,同比下降33.45%。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98万元,占3.04%,同比下降2%,原因是人员调整。 4、住房公积金支出23.27万元,占2.44%,同比增长13.18%,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5.58万元,同比增长24.19 %,其中: 人员经费56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58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1.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14.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3.98万元、住房公积金23.27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2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40万元、会议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63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228.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9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8.00万元,与去年同期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33.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来我省进行调研、考察等工作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同期无变化,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九、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31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71.85%。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1121.2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783.45万元,通用设备199.03万元,专用设备21.5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7.3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六、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 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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