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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1/31 来源: 组织部 点击数:711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和宁安市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方针、政策。

 (二)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的设置和流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和检查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提出关于乡镇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审查和办理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科级干部调配、交流安置、全市干部统计汇总、干部档案管理、因公出国人员政审等事宜;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问题。

(五)制定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六)研究、指导有关落实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方面的工作。

(七)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以及有关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

(八)负责全市党组织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九)完成宁安市委和省、牡丹江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干部组、组织组、人才办公室、干部党员信息中心。核定编制26名,其中在职人19人,退休0人,离休0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总预算743.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8.75%;支出总预算743.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8.75%。

  二、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预算74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83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支出预算7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2万元,占比23.46%;项目支出569.31万元,占比76.54%。

  四、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3.83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743.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5万元。

  五、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74.52万元、项目支出569.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行政运行支出155.53万元,占20.91%,同比增长6.63%,原因是增加工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因素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9.31万元,占76.54%,同比减少27.38%,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4万元,占0.95%,同比增长5.07%,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11.95万元,占1.60%,同比增长36.57%,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00%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52万元,同比增长9.01%,其中:

  人员经费15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83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

福利支出157.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110.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34.97万元、住房公积金11.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6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85万元、维护费569.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

八、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5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36.9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1.5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4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宁安市委组织部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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