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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1/31 来源: 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791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环境保护局

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三)监督全市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四)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有毒化学品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协调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市内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市内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组织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治理。

(六)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全市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七)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保宣传教育、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环境科研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项目办、生态办。核定编制40名,其中:在职27人,退休15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宁安市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2018环保局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434.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5.04%;支出总预算434.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04%。

  二、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43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69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预算4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9万元,占比83.90%;项目支出70万元,占比16.1%。

  四、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4.69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434.69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5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

  五、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功能科目)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6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64.69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运行支出256.99万元,占59.12%,同比下降2.68%,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59万元,占5.89%,同比增长70.53%,原因业务调整。

3、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5.00万元,占10.35%,同比增加800.00%,原因业务调整。

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00万元,占4.60%,同比下降33.33%,原因业务调整。

5、污染减排支出5.00万元,占1.15%,同比下降75.00%,原因业务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4万元,占10.55%,同比下降7.58%,原因是人员变动。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79万元,占3.86%,同比增长2.6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8、住房公积金支出19.48万元,占4.48%,同比增长37.28%,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六、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4.69万元,同比增长5.49%,其中:

人员经费33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69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61.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179.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2.64万元、住房公积金19.48万元;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9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1.5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5.00万元,委托业务费1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维护维修费2.5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8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77万元,离退休费77.12万元。

  八、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0万元,比去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原因运行车辆由4台增值5台。

  九、关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基本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一、关于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宁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3.75万元。比去年执行数增加33.65%,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环保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32.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771.4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08.88万元,通用设备114.24万元,专用设备541.3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6.9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综合股通知涉及项目填报,其他单位项目0金额0)

2018年市环境保护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节能环保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管理事务(款):反映节能环保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环保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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