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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8/01/30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694

  

  

第一部分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法规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探和市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市总体规划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与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理及城市建设档案。

(三)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和部分行业的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建设标准、投资结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全市燃气、供热、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六)指导与管理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研究制定全市住房改革政策,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和管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七)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城市城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认识、机构编制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现设置内设机构:党务办公室、综合业务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股、人防股。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十二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一个自收自支单位。核定行政编制 17名,事业编制216名。其中:行政在职14名,事业在职190名。退休109人,离休2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宁安市城镇建设管理处、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宁安市供排水管理办公室、宁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宁安市墙改节能办公室、宁安市建筑管理站、宁安市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宁安市排水管理处、宁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宁安市安全监察站、宁安市建设局东京城建设分局、宁安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宁安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

 

 第二部分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2018年宁安市建设局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8274.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87%;支出总预算8274.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87%

二、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827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4.68万元,占比100.00%

三、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827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96万元,占比26.21%;项目支出6105.72万元,占比73.79%

四、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274.68万元。收入包括:当年拨款收入8274.68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9.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2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7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16.35万元。

五、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4.6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168.96万元、项目支出6105.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运行支出1883.3万元,占22.76%,同比增长8.49%,原因是受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的影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92.27万元,占15.62%,同比增长24.63%,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3.41万元,占1.25%,同比增长2.81%,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影响。

4、住房公积金支出122.73万元,占1.48%,同比增长17.47%,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后及住房公积金匹配标准提高到12%形成增支影响。

5、债务付息支出1016.35万元,12.28%,同比增长100%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747.02万元,33.20%,同比减少67.17%

7、节能环保支出1109.60万元,13.41%,同比增长140.53%

六、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8.96万元,同比增长23.62%,其中:

人员经费210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宁安市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情况说明

宁安市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4.68万元,其中,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53.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1138.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9.19万元、住房公积金122.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2万元;2、资本性支出325.8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25.82万元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7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0万元、资本性支出(一)376万元;4、对企业补助1109.6万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1109.6万元;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5.06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3.99万元、离退休费451.07万元6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016.35万元,其中:国内债务付息1016.35万元

八、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均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

九、关于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8.96万元,比上年决算同比增长23.62%。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职务变动而产生的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未安排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我单位国有资产2129.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构筑物1602.18万元,通用设备331.16万元,专用设备173.11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49万元,无形资产2.6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项目3个,预算绩效涉及三家单位,分别是:宁安市城镇建设管理处、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宁安市排水管理处,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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